滨州市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未经红十字会授权使用红十字(会)标志和名称的单位与个人,打着红十字旗号违法从事培训、募捐以及各类名目的有偿服务等进行清理整顿,以规范红十字标志正确使用,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和纯洁性。

滨州市红十字会联合滨城区红十字会对已取消冠名的滨城红十字医院通过实地查看、网上查看等方式,对门牌、车辆、宣传栏、网站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门牌、车辆、宣传栏、检查单、治疗单、网站等出现的含有红十字名称与标志内容的等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红十字会标志进行了拆除和清理,现已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