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临床用血费用返还范围为献血者和受益人。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为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1998年10月1日后在山东省内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及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者及受益人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可以是复印件,公章要清晰可辨)、医保结算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用血医院或到血站报销用血费用。

      滨州市中心血站(黄河二路渤海十八路东北角)滨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6楼626室    服务电话0543-336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