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滨州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滨州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主要应对以下突发情况: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水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情况。市外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等,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山东省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滨州市红十字会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特别重大灾情时组织人员前往灾区,指导、帮助受灾区县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滨州市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办公室:

(1)及时接收和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会有关指示、通知精神;

(2)负责协调人员接听热线电话;

(3)负责安排协调值班、通讯、车辆、安全等保障工作;

(4)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报告等;

(5)组织本部室人员参与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赈灾救护部:

(1)负责组织协调具体的灾害应急工作;

(2)组织灾情评估,根据相关信息拟定自然灾害救助方案;

(3) 根据接收捐赠救助款物情况,拟定分配使用方案;

(4)统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救援设备管理;

(5)负责组织召开抗灾工作协调会议;

(6)负责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口径,第一时间向省会通报重大灾情,申请省会、总会援助,保证红十字备灾救灾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7)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救援队派出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灾害响应级别,开展紧急阶段灾害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别重大灾害时,负责组织人员赴灾区一线开展救灾工作;

(8)负责社会捐赠物资接受工作,负责接受捐赠物资情况统计,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接受捐赠情况;

(9)负责物资储备有关工作,做好备灾救灾物资的储存、运输、出入库管理等工作,做好捐赠物资的接收和组织发运工作。

各区县红十字会:

(1)根据市红十字会应急预案编制区县红十字会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市红十字会有关决定事项;

(2)协调指挥本区县各级红十字会做好自然灾害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本地发生灾情后,根据需要,第一时间通过灾害管理系统平台上报灾情,提出应急救助需求;

(4)及时汇总本区县灾情数据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并向市红十字会报告;

(5)做好救助款物的管理及发放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联系方式

滨州市红十字会 3373893

滨城区红十字会 3336071

沾化区红十字会 7810363

邹平市红十字会 4268687

惠民县红十字会 6977072

无棣县红十字会 6781765

阳信县红十字会 8282029

博兴县红十字会 232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