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民文明出行公约
文明走路:不乱穿马路,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摘乱折,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友善对待他人。
文明骑车: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急停急拐,不违规带人,在规定车道行驶。
文明开车:不乱停乱放,不车窗抛物,不滥用远光灯,不随意变道加塞,斑马线上礼让行人。